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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活动中,政府应依法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一、征地批文,包括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用地以及地方政府转发该文件之批复; 二、征地告知书,内容含征地告知书及履行报批前程序所需证明材料; 三、一书四方案,包括市、县政府在用地报批时拟定的建设用
征地拆迁的程序如下: 1、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2、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3、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
公示阶段包括:公布拟征地区域范围;收集村民反馈,并对反馈进行论证评估;举办征询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展开详细的地籍调查,对地上附着物予以精准登记确认;据此制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批准;发布正式的征用土地公告;启动征地补偿登记程序
农村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 1、犯罪主体较为单一,多为村两委成员,且多系共同犯罪。 2、犯罪手段简单直接、肆无忌惮。 3、社会影响恶劣。
1、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湘潭市通过设立咨询台、召开群众座谈会和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征地拆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群众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和程序,为征地拆迁工作扫清了思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 但是一些地方农
当事人可以向征地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准备行政诉讼状以及拆迁不公平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房屋进行拆迁时,政府部门所制定的拆迁安置政策必须是公平合理的,被拆迁人认为不公平的,要在规定的时间
拆迁补偿不公平已签字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利益遭受到不合法的侵害时,是可以维权的,维权的手段主要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大致分为六种。第一,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拆迁之后重新租赁同样的场地,必然产生租金的差价。第二,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营业创收,拆迁导致企业停产停业的时间会有所不同,造成的损失也不同。第三
企业拆迁中,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主要是依据房屋所拆迁的面积价值、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用、房屋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来计算的。具体补偿标准为: 1、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确定,它不得低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