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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对继承的区别

出生后为死体与出生后死亡对继承的区别

2021-04-29 136
普法内容
二者的区别为: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由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依反面解释,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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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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