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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后是否可以再立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不予立案后是否可以再立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2024-05-31 30
普法内容
问题解答: 不予立案后可以再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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