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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下列情况,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 1、未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项; 2、提供虚假信息,对于委托人的利益造成了损害; 3、隐瞒了影响合同订立的重要事实; 4、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
购房者可追究房产中介责任的六种情况如下:1、隐瞒房屋弊端。2、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3、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4、审查不到位。5、怂恿签订阴阳合同。6、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买二手房可以追究中介责任如下: 情况一:虚构社保,避免限购令; 情况二:未提示特殊二手房交易风险; 情况三:审查不到位; 情况四: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情况五:鼓励签订阴阳合同; 情况六:隐瞒房屋弊
如果中介不履行如实报告的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受托人权利受到损害,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
1、审查不到位 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而有些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
情况1:虚构社会保险,避免购买限制令在交易时,少数中介机构为没有购买资格的人发行虚假社会保险证明书。中介机构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整个交易根据违法和欺诈,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房产中介承担的责任由: 1、为购房者提供与签订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产中介一般会为购房者提供咨询和居间服务,以及签订居间合同;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该要向委托人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例如所售房子的产权情况、抵押情况、学位是否被占用、出售人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中介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