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法律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时,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的保留性权利,这就是对抗对
不安抗辩权后履行的条件如下: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先
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当履行的一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应当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应当先履行一方的履行的请求。此时,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其异时履行抗辩权。 后履
一、发生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了履行期限对方当事人有的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
后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后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 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需具备以下
(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 (三)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对方请求履行的权利。其适用条件是: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