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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不是必须的。《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
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选定你是唯一继承人,然后你和住房另一半产权所有人一起到房管,办理你继承过户一般产权,再有持有另一半产权的那位,把他那一半买卖或者赠与过户给你,重办你一人名字房产证。办理继承,是在无遗嘱前提,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
继承遗产公证书直到遗产继承完毕就失去法律效力了。 1、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 2、只要公证过公证处都有档案的,不管过几年都有效。 3、但是一般房产管理部门从管理的角度,
继承过户住房,需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没有的话,要按照民法典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死者名下财产,包括住房,需要指定继承人拿着遗嘱,或是所有第一序列继承
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其中一种方式。在我国,遗嘱包括了以下的类型:1、自书遗嘱,也就是被继承人在生前亲自书写的遗嘱;2、代书遗嘱,就是由见证人代书,被继承人亲自表述的遗嘱;3、打印遗嘱,也就是通过打印的方式
代位继承必须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孙子女对爷爷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的范围并没有包括孙子女,但是如果爷爷立了遗嘱约定房产由孙子女继承的,孙子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