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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离婚诉讼案件有一次判离的权利。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当事人自愿提出离婚主张、双方已就子女问题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等。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却已破裂为参考依据判决双方是否离婚,通常如果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尚有和好可能的法院都不会贸然判决离婚,这就涉及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问题,那么第二次起诉有哪些主要事项呢?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结案时间在3个月以内。
第二次离婚诉讼,如果有以下情形证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一般会当场判决离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
【法律意见】离婚诉讼。如果法院立案,采取简易程序,是3个月以内审结。如果立案,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规定是6个月以内审结。是否判决准予离婚,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第一次提起诉讼法院不准许双方离婚,如果在第二次提起诉讼期间,原告还是没有提交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当然可以继续判决不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无论是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还是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围绕着夫妻双方是
二次诉讼离婚不一定可以判离。 因为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原、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因此第二次
如果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法院会判决离婚,反之如果不符合的,就不会判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确定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失败时,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支持当事人的离婚请求:重婚或者有配偶还跟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