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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取得的经营性财产婚后的收益并不是所有婚前婚后的转变形式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对于属于经营性质的财产,比如房租等等,这些财产形式虽然在婚前取得,但是由于这些资产的维护需要一方在婚后投入精力,因此,基于公平原则,这些财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
根据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产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较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
婚前房产与婚后名字离婚分配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
婚前一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在结婚之后才拿到房产证的,如果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缴纳完全部购房款,即使在婚后办理房产证的,该房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证结婚加名字后,离婚分配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因为房屋已经确定为婚姻双方共有,双方终止婚姻关系后分割共有房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处理。如果没有协议,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
一方婚前房产是否能在离婚时参与分配,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第一,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参与分配。但是如果在婚前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 第二,如果房产的首付由一方在婚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