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根据规定偷粮食怎么定罪?
根据规定偷粮食怎么定罪?

根据规定偷粮食怎么定罪?

2024-05-22 3
普法内容
一、根据规定偷粮食怎么定罪? 1、偷粮食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2、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故意的内容包括: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如放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客车行李架上的行李等。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如进人银行偷保险柜,就意图盗窃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的财物。进入博物馆就意图偷文物。这样的犯意,表明了盗窃犯意图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大小,也就表明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府当定罪处罚。 二、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区别包括客观表现不同、所侵犯的客体不同等。 1、客观表现不同 盗窃罪是在财物控制人不备的情况下,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将其财物拿走的;而抢劫罪则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从财物控制人手中劫取财物的。 2、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抢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和他人人身权利。盗窃罪仅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 公民在实施盗窃行为之后,是有可能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的。当然,若是不满足《刑事诉讼法》之中注明的可以被刑事拘留的条件,即使是公安机关也并不能拘留特定的公民,否则实施了拘留行为的公安机关,可能会需要承担支付国家赔偿金的责任。 三、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区别是什么?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界区别包括对“被害人自愿”的理解不同、对欺诈行为的理解不同等。 1、对欺诈行为的理解不同 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进而取得了财产并非必然就成立诈骗罪,因为在盗窃罪中也可能存在着实施欺骗的行为。行为人是否采取欺骗手段并不是区分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关键,行为人在取得财物之时或之前也使用欺诈手段,但是如果这种欺诈手段并没有使被骗者陷入错误的认识而主动‘自愿’交出财物,则仍然只构成盗窃罪。原则上,诈骗罪中的欺诈行为必须具有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导致其自愿主动的交付财物的作用,假使并不具有这样的作用,则并不属于诈骗罪中的欺诈行为。 2、对“错误认识”的理解 “认识错误”,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得被害人对客观事实的判断产生偏差,从而与被害人的主观认识不一致。而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被害人将财物按照行为人的意志加以交付处分。诈骗罪中的被害人仿佛“自愿”地交出财物,但其实这种“自愿”是违背被害人真实意思的。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是让对方陷于错误认识然后交付财产。 在欺诈行为与交付财产之间,错误认识是必不可少的中间环节。也就是说,被害人的认识错误与交付财产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缺少了错误认识这一环节,那么就不能构成诈骗罪,即便是构成,也只可能是诈骗罪未遂,不可能是诈骗既遂。所以,即使对方交付了财物,但并不是由于被害人的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的,不构成诈骗罪或者至多是诈骗罪未遂。例如,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欺诈行为,但是被受骗人当场识破,受骗人由于出于怜悯之情而假装被骗交付了财物,这就只能视为诈骗罪未遂。 3、对“被害人自愿”的理解 (1)被害人有无正常的认识能力。 在诈骗罪中,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被害人的“自愿”,是由于被害人相信了行为人的欺诈行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做出了瑕疵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而被害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是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的前提。假使行为人通过哄骗欺诈的手段,进而取得了不具有正常认识能力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的财物,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构成诈骗罪。 故而,行为人的行为成立盗窃罪而非诈骗罪。诈骗罪中要求被害人一方面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同时另一方面必须处于正常状态下。假使行为人取得财物是在被害人处于严重醉酒或昏迷等认识能力严重减弱的状况之下,则此时行为人的行为也并不符合诈骗罪的基本特征,不能构成诈骗罪。 (2)被骗者是否是具有处分财产权限或地位的人。 在一般的诈骗罪行为结构当中,往往被害人与被骗人是同一个人。但是在诈骗罪的构成当中,只是要求行为相对方是具有处分财产权限或地位的人,并不一定要求行为相对方必须是财物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因此,被害人有可能就是被骗人也有可能被害人同被骗人不是同一人。而这种被害人与被骗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称之为‘三角诈骗’。该种情形能否成立诈骗罪,关键是被骗人是否具有处分该财产的能力或客观状态。如果是肯定的回答,则成立诈骗罪,否则可能属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如行为人对过路人谎称他人庭院是自家庭院,请路人帮忙将摩托车推出来,过路人信以为真,进入他人庭院推出摩托车交给了行为人。此时,由于被骗者不具有交付或者处分他人财物的权限,所以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其实质是利用他人作为工具盗取财物,而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因此,并不是行为人只要使用欺骗手段,导致对方将财产“转移”给自己或者第三人,就成立诈骗罪。被骗人是否具有处分该财产的能力或客观状态,是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间接正犯时要考察的因素之一。 (3)被害人是否处于意志自由状态。 如果被骗人交付财产是因为受到外界因素的强迫威胁等,则不构成诈骗罪。被害人“自愿”交付财产中的自愿,意味着被害人有选择处分财产的自主可能性,也有不处分财产的自主可能性。但是假如人为的使被害人意志的自由状态遭到破坏,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作出交付行为的,则此时的被害人就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中的被害人。如行为人假装成城管对甲的财物进行扣押,此时甲的这种交付是违反被害人甲意志的、属于不自愿地交付,这与诈骗罪中被害人基于瑕疵意思而‘自愿地’交付有比较大的差别。 4、对“交付”的理解不同 (1)交付意思是诈骗罪的成立条件。 交付行为的成立,需要在主观上有交付财产的意思。交付意思是诈骗罪的成立条件,如果没有交付意思,则不成立诈骗罪。诈骗罪中交付财产的被害人必须是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的人,也必须处于意思自由的状态。被骗人的行为都是在一定意志支配下进行的。诈骗罪中的交付行为只有在行为人具有交付财物的意思表示时,才能是诈骗罪中的交付行为。假使行为人通过哄骗等欺诈的手段,进而取得了不具有正常认识能力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的财物,那么行为人的行为就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构成盗窃罪。 (2)交付意思的内容。 诈骗罪中被害人基于认识上的错觉而"自愿地"交付财物或处分财产上的利益,即被害人基于瑕疵的意思表示自愿的处分了自己具有处分财产权限或地位的财物。“处分财产”意味着被骗人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者第三人占有,进行事实上的支配或控制。这里的处分应该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处分人具有处分财产权限或地位并具有处分能力的人。如果行为人是从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手中取得财物,则不能定诈骗罪而可能构成盗窃罪。另一方面,处分人具有将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者第三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这里的处分,既包括所有权的处理也包括占有权的让渡。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偷盗粮食,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的行为,否则是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盗窃罪的。对于盗窃罪的罪名不成立的情形,盗窃行为人也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若是对偷粮食怎么定罪还存在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粮食诈骗怎么定罪
    粮食诈骗怎么定罪

    定罪诈骗罪需要符合诈骗罪的一般构成要加即可。首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是一般

    2021-06-20 6
  • 根据规定偷窃定罪金额是多少
    根据规定偷窃定罪金额是多少

    偷窃数额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涉嫌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2024-05-05 10
  • 根据规定偷税漏税1亿什么罪
    根据规定偷税漏税1亿什么罪

    偷税漏税一个亿,涉嫌的罪名是逃税罪。逃税罪指的是纳税人采取了一些欺骗或者是隐瞒的手段进行虚假申报或者是不进行申报的行为,从而逃避缴纳较大税额行为构成逃税罪,是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2024-05-19 14
专业问答更多>>
  • 偷粮食罪可以根据哪条处罚?

    涉嫌盗窃,数额较少以《治安处罚法》处理,数额较多依据《刑法》追究盗窃罪

    2022-10-26 15,340
  • 根据规定对偷税如何处罚?

    对偷税的处罚标准是,税务部门依法追缴少交的税款和滞纳金,并按照偷税额处50%以上到5倍以下的罚款,但5年内两次以上因为偷税被给予过行政处罚后,又有偷税行为的,涉嫌逃税罪,要被判刑。构成逃税罪的,判刑标

    2023-09-29 15,340
  • 根据规定什么是偷税漏税车辆?

    根据规定车辆在购买之后若是没有缴纳税额此时就属于偷税漏税的车辆,此种情形,一般在办理车辆的牌照时就可以发现逃税事实的存在,也即若是没有纳税,车辆是不能办理牌照的,此外,一旦被发现漏税金额比较多,还有可

    2023-08-23 15,340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偷越国边境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向是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2023-08-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马路晒粮食归哪个部门管 01:14
    马路晒粮食归哪个部门管

    马路晒粮食一般是归交通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的信访部门进行管理。在马路上打场晒粮是阻碍交通的行为,也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以及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马路、马路用地及马路附属设施。公民要自觉遵守马路管理的

    6,528 15,340
  • 工伤保险费根据什么原则确定费率 00:54
    工伤保险费根据什么原则确定费率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

    2,471 15,340
  • 偷井盖如何定罪 01:21
    偷井盖如何定罪

    偷井盖的定罪要件如下: 1、偷井盖的主观故意是侵占财产,而并非危害公共安全,以盗窃罪论处; 2、偷井盖的主观故意是对他人造成伤害,知道他人必经路径,故意盗取井盖进行报复打击。属于故意伤害罪; 3、虽然主观意识是侵占财产,但造成他人伤亡事故的

    1,983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