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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责任期和养护期不一样。养护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质量保修期限;缺陷责任期指承包单位为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金额的时间,在责任期结束后可收回其质量保证金。
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 质保期即建设工程
含在履约保证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的区别:(一)缺陷责任期为6-24个月,保修期为2-5年;(二)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由法律直接
缺陷责任期的开始起算日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产品质量缺陷问题,是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购买或使用商品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产品质量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如果消费者和产品使用者,在因为产品质量缺陷导致损害之后二十年内都没有提起诉
义务和责任不一样。区别如下:内容不同。义务: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责任:是指分内应该做好的事,如履行职责、尽到责任、完成任务等。分类不同。义务又称“社会责任”、“直接社会义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