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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小孩在幼
幼儿园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是过错推定责任。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应当赔偿的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
幼儿在幼儿园摔伤可以要求幼儿园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
1,孩子在幼儿园受伤,对方孩子家长和幼儿园应当承当连带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
关于小孩幼儿园受伤为题的解答,例如: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
根据护理级别在二级以上,应当赔偿误工费。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如下: 1、小孩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3、法律对此没有规定具体赔偿标准,一般以学生的监护人和学校协商一致为准,且一般赔偿金额
4月28日,广西北流市新丰镇一幼儿园发生持刀行凶案件,此次事件造成2人死亡,16人受伤,根据相关报道,犯罪嫌疑人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那么,在法律上,精神病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
就读公立幼儿园一般来说,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的人口。户口不在本地的话,是不能读当地的公立幼儿园的,当然这个不是绝对的,各地的政策不同,各位家长可以咨询下,有些地区可以通过给孩子交医保来读本地的幼儿园,即使户口不在本地也没事。还有如果实在不能读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