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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在买受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出卖人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认定合同有效。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签订的预售合同没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售房协议(含认购书)是无效的;但是起诉前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合同可以认定为有效。因此,购房者如购买
问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车位的预订合同(非销售合同,不收费,仅明确购买意向及车位价格、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及交费时间,类似房屋认购书),效力如何结论:一、依现行房地产管理法、销售管理办法,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指商品房符合预售条件后,经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核发的同意房
没取得预售许可不可以买房。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
与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支持吗 与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二房东有代理权,则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对业主和二房东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二房东没有代理权,即房屋真正业主并未授权二房东出租房屋,则房屋租赁合同仅在二房东与承租人之间有效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