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2024-06-29 6
普法内容
离婚可以约定不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法典规定未支付抚养费应当支付违约金吗
    民法典规定未支付抚养费应当支付违约金吗

    抚养费的给付是基于身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并非基于父母双方的协议,协议可以且只能约定抚养费的数额,即使约定违约金也是无效的。

    2024-06-30 12
  • 协议不支付抚养费有效吗,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
    协议不支付抚养费有效吗,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

    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2024-05-23 16
  •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不付,是否能够支付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不付,是否能够支付

    离婚协议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2024-06-18 23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协议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法院能否主张抚养费

    1、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对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则在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向对方主张抚养费。但是如果双方生活条件发生巨大变化,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生活条件下降,抚养孩子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孩子名义主张抚养费,协商

    2022-05-04 15,340
  • 2022年民法典规定离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

    2022-11-16 15,340
  • 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 事后双方协议一致不再支付抚养费, 合法吗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

    2022-01-24 15,340
  • 不支付协议离婚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

    2022-08-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支付抚养费会怎么样 01:19
    不支付抚养费会怎么样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不给抚养费会怎么样 承担子女抚养费用的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时,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就抚养

    1,462 15,340
  • 抚养费如何支付 00:58
    抚养费如何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分为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的,一般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另外,如果父母双方已经约定好抚养费给付方式和金额,但是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下落不明或者暂无经济收入的,可以用

    1,325 15,340
  • 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无效 01:25
    离婚协议中哪些约定无效

    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1、离婚后,在一定期限里不得再次结婚,婚姻自由权一般是宪法和婚姻法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公民在不违反婚姻法律法规的相关前提下,享有着婚姻的自由,不受到别人干涉,再婚协议中的再婚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的; 2、再婚之后,不能

    992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