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认定绑架罪是否属于“情节较轻”,应当遵循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司法实践中较多存在绑架预备、绑架中止、绑架未遂或者共同绑架犯罪中的绑架从犯、绑架胁从犯等情形,对于这类绑架是否构成绑架罪的“情节较轻”争议较大。我国《刑法》分则的罪状设计都是以犯罪既
对绑架罪情节较轻的理解: 1、绑架是激情犯罪,而不是蓄谋已久,绑架后,由于害怕惩罚、同情被害人、悔悟等原因,未提出勒索要求就主动释放人质; 2、绑架后控制人质时间短,未对人质进行殴打、伤害等行为的,被查获逮捕,或者仅采用轻微伤害; 3、绑架
一般应当包括绑架犯罪未遂、中止、索取少量赎金、未伤害被绑架人或致被绑架人轻伤、犯罪后主动投案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况。犯罪未遂、中止、预备以及自首等都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从轻情节,也即法定量刑情节。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绑架罪的情节较轻: 1、绑架手段,一般暴力的危害程度要大于胁迫,而胁迫的危害程度显然要大于诱骗; 2、绑架危害的后果,体现了该犯罪对法益造成的客观侵害事实; 3、绑架故意、目的
针对司法实践中提出的绑架罪刑罚层次少、起刑点高,不能完全适应处理情况复杂案件的需要的意见,《刑法修正案(七)》第六条对刑法典原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法定刑进行了修改,在原法定刑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档,规定“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绑架罪的情节较轻: 1、绑架手段,一般暴力的危害程度要大于胁迫,而胁迫的危害程度显然要大于诱骗; 2、绑架危害的后果,体现了该犯罪对法益造成的客观侵害事实; 3、绑架故意、目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绑架他人达到勒索他人财物或者其他目的的行为,构成绑架罪,其处罚办法为: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严重的,依法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前犯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情况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情形,从重处罚。然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去掉了这一部分的内容,所以犯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则成为了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这种情况在刑法学上称为想象
犯绑架罪的犯人,在监狱里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的,都是可以减刑的,除非法院在判决时,同时判决限制减刑。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别人的行为。绑架罪争取缓刑的方法: 1、阻止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