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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记效力表现为: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登
12月22日,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否则视为受理。 1、第二条
不动产登记簿进行更正登记应该: 1、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2、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予以更正; 3、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力来看,房地产登记的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和权利正确性的推定效力。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房地产登记效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是指记载不动产上的权利状况并备存于特定机关的簿册。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动产抵押登记的效力是一种对抗效力。因为动产的抵押权设立是以交付而生效要件的,未办理抵押登记并不影响抵押权的成立,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具体如下:1、抵押窗口办理人员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准备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一般有以下的五个区别,具体如下:1、封面名称。房产证的封面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扉页盖章。房产证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动产权证为各登记机构公章;3、扉页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