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赠予合同是否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赠予合同是否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赠予合同是否是双方的法律行为

2021-12-09 12
普法内容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的法律意义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的法律意义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指赠与合同属于双方相向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方可成立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021-03-09 125
  • 赠予合同属于诺成法律行为还是实践法律行为
    赠予合同属于诺成法律行为还是实践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应属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应当是合同的一般形态,任何合同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

    2021-01-26 325
  •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双方法律行为中的发生生效
    赠与合同为什么是双方法律行为中的发生生效

    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

    2021-02-02 282
专业问答更多>>
  • 赠予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吗?为什么?赠予合同和赠予行为有区别吗?

    回答如下:问题一:是双边的法律行为,因为一个赠与一个接受,两个人的行为都要产生法律效应,如果其中一个不赠与或一个不接受此合同就不能生效。问题二:首先下定义,赠与合同与赠与行为不一样。合同是共同意识的表

    2022-10-07 15,340
  • 赠与合同是不是双方行为?有法律依据吗?

    赠与合同是双方行为。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2022-07-03 15,340
  • 为什么赠与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是单方法律行为?

    因为赠与的话,被赠与人还是可以拒绝的。赠与行为真正想成立的话必须有被赠与人的同意。也就是说双方达成和议。而遗赠,想要拒绝也没办法找到遗赠人。虽然被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但是,很显然,遗赠的成立

    2022-10-17 15,340
  • 遗赠单方法律行为还是双方面的法律行为呢?

    根据当事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而发生变更或撤销。例如,遗嘱人设立遗嘱后,可以随时变更遗嘱内容甚至撤销已经设立的遗嘱;被代理人向代理人进行委托授权后,可以随时变更授权内容甚至撤销代理权。但某些单方法律行为一

    2022-06-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01:00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吗

    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即遗嘱人在世的时候,依法对其财产或别的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于遗嘱人去世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基于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这种法律行为只要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不用对方同意

    2,863 15,340
  • 父母房产的赠予合同是打印的有效吗 01:04
    父母房产的赠予合同是打印的有效吗

    首先,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打印属于书面形式。打印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并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涉及金额的还要写明标

    1,544 15,340
  • 离婚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02:01
    离婚是否需要双方同意

    离婚不一定要求夫妻双方都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其中,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和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等问题的解决,并

    3,872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