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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
有限公司股东需要承担欠债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自己的出资份额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债权还有债务的责任,股东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按照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欠债公司法人不承担责任。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欠债一般由公司的个人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虽然说,法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公
从理论上讲,公司贷款是已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全部责任的,所以一般公司欠钱和法人没有什么关系. 而且公司法人是可以变更的,只要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变更程序,进行相应变更登记即可. 如果
是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
股东有欠债的行为,公司的法人不需要承担责任,由股东自己承担,偿还债务就可以,股东按照规定认缴出资之后,与公司的债务之间不具备任何的关系,不需要由股东承担公司所负的债务。
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上是互相独立的民事主体,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外的欠款,与公司毫无关联。如果债权人起诉,胜诉后,在执行时,可以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在公司破产后,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也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其独立的法人财产,并由此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破产后,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要设置监事会,如果规模较少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要有监事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或者监事具有一定的职责,监事需要正确履行其职责。公司欠款监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监事只是公司设
原则上,公司法人被起诉,由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所以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