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保证贷款的保证责任有什么
保证贷款的保证责任有什么

保证贷款的保证责任有什么

2022-03-26 374
普法内容
保证贷款的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 1、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担保; 2、由于一般担保人承担单方面、免费的法律责任,担保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担保人应在一定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担保存续的基础是担保人对债务人的信任。因此,一旦债务人发生变化,担保人一般不再为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全部保证担保的贷款责任范围
    全部保证担保的贷款责任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在保证合同设有具体的约定的情形下,保证所担保的债权与主债权的范围是一致的。有约定的,则从约定,此为确定保证之范围的基本原则。保证担保的责任范

    2021-01-03 319
  • 什么是民间借贷的保证责任
    什么是民间借贷的保证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2021-01-20 108
  • 保证贷款和担保贷款有什么区别呢?
    保证贷款和担保贷款有什么区别呢?

    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这种信用贷款是中国银行长期以来的主要放款方式。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

    2024-06-22 12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担保贷款,保证贷款的保证人与保证人不一致,应如何承担责任

    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具有足够代偿能力。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2022-03-14 15,340
  • 一般保证的保责任,保证的保证人责任?

    一.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

    2022-10-26 15,340
  • 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证据,贷款担保人的责任

    在办理贷款时,贷款机构为了降低贷款风险会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资格的担保人。但是,一旦借款人无法还款,那还款的责任就到了贷款担保人的身上。其实,在一些情况下担保人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第一种情况:借款

    2022-08-15 15,340
  • 贷款保证人担任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

    2022-04-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01:31
    民间贷款担保人责任有哪些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1,795 15,340
  •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01:15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在民间借贷合同中,担保人一般是指合同的保证人。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人的责任根据双方的约定,可以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要根据保证责任种类的不同,保证人承担不同的责任。其中,一般保证人可以享

    3,372 15,340
  •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01:16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592 15,340
祁萍律师 祁萍律师

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0063-2214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