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的名字更改一次,一般不可以再更改。除非是在未满18周岁以前,更改过的,在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再更改一次。或者民族良俗有约定,或者宗教教规有约定除外。相关的制度规定如下。
可以的!成年人(30岁)只有有合理的理由是可以更改户口本和身份证名字的,需要本人带上相关的资料到当地户籍部门进行申请名字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
这样的话应该到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变更的
应该可以,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
可以咨询一下公安局户籍科,法律上没有规定改名字的次数。
派出所能改名字。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
变更名字的手续如下: 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公安局开一张证明,关于本人有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记录的证明,还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印制一个十指的指模; 拍好两张本人一寸的照片,到当地派出所领取,并正确填写两张《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将填好的《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就是法律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