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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在经营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在经营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2024-07-15 10
普法内容
职业就业服务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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