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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农村居民或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
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的死亡赔偿金不一样,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是以户籍登记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补充; 被害人如果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第29条采用了“死亡赔偿金”的称谓,而在该司法解释的第17条则用了“死亡补偿费”的称谓,在同一司法解释中出现对同一事项用语不一致的问题。 2、死亡赔偿金在我国的一些法律、法
死亡赔偿金如果要按照城市标准计算的话,三个标准满足一个就可以,一是具有城镇户口,二是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三是收入来源于城镇,即在城镇上班。
既然户口还在办理当中,说明现在还是农村户口,所以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可能性比较大。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
按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请自行按实际情况
是的,但农村居民在城镇生活、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
农村户口因车祸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向受害者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随着最高法下发通知,全国各省级法院试点推行“同命同价”,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按照同一个标准来赔偿,实现了同命同价。即便车祸中的死者是农村户口,其死亡赔偿金也应当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农村户口交城镇医保的方式如下:想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可以去村委会申请参加,如果之前已经参保只需要缴纳参保费用即可。参保人员可以在办理参保手续的地方,直接缴纳参保费用即可。现在也有很多地区支持线上缴纳参保费用了,参保人员可通过当地医保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肇事者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以及家属赔偿。其中,死亡赔偿金额的计算,可以根据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也可以根据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其中,城镇户口的居民比农村户口的居民所得的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