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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你吃了它提供的餐食没有?吃饭给钱,天经地义,否则就是吃“霸王餐”了。如果没吃、一餐都不会在那吃,学校还强迫交费,那么学校涉嫌违法。虽然说,食堂为了维持正常的运作,要求保证有一定的就餐人数,否则,厨师、釆购、卫生之类的人员的工资就没有
发V领分析: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住校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学校有义务为了保护你的人生安全制定相应的纪律规定; 如果是走读生,学校不能强迫学生在校就餐。学校应当同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征得家长的同意让学生在校就餐。
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学校这样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向教育局投诉学校的该种强制行为。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你和学校劳动关系就是工伤,否则不是。
在学校食堂中毒学校一般要担责。若是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的,由承包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若是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学校需要担责的。食堂的行为是导致了学生中毒的主要原因,因此食堂应当依法承担主要责任。尽管学校行为不是食物中毒发生的主要原因,但是由于作为学生负有监护权利和义务的主体,不管学校有没有对学校食堂尽到监管和
学校收取学生押金不合法。押金实质是一种担保,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学校没有权查学生的病历。患者的病历,是个人的隐私,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和医院的作法,侵犯了隐私权。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
学校可以注销学生学籍。但是不能随便注销学生学籍。在籍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相关情况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后,注销学生在原校的学籍: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或延期注册手续,经学校督促无效且超过新学期开学3个月后仍不注册者; 2、无故连续旷课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