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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

恶意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

2024-04-30 27
普法内容
若用人单位有故意拖欠或克扣工资的行为存在,劳动者有权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依法需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还可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例如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在此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所欠工资报酬,如逾期仍未支付,则将被处以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罚款,且需按照该比例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n(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n(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n(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n(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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