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是什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是什么

2020-10-31 1,248
普法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职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立法权就是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决定权就是决定国家重大事件的权力,任免权就是对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的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包括国务院总理的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选举等等,监督权就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等。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十四)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五)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十六)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行使职能有哪些
    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行使职能有哪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立法权、宪法和法律解释权、宪法实施监督权、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监督权、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事任免权、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等等。

    2020-06-16 623
  •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

    2023-05-09 16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法规吗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法规吗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2023-01-05 13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 01:09
    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

    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如下:一种是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种是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

    6,511 15,340
  • 国家全运会什么时候召开? 00:58
    国家全运会什么时候召开?

    全运会每四年举办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运动会简称“全运会”,是中国国内水平最高,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首届运动会于1959年9月13日至10月3日在北京举行。全运会每四年举办一次,一般在奥运会结束后一年举行,前三届的间隔时间并不固定,较

    859 15,340
  • 什么是怠于行使债务 00:57
    什么是怠于行使债务

    所谓的怠于行使债权就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履行到期的债务,又不向自己的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点应当注意: 1、债务人怠于主张债权是指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等方式来主张,如果只是口头要求并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主张; 2、债务人怠于主张的必须是到

    1,230 15,340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