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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更优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若转让股东未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则其他股东可以
认定侵犯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下:如果符合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情形的,在撤销后买卖合同无效;如果符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无效的情形的,该买卖合同无效。
我们知道共有的是物权,而租赁合同是债权,根据物权优于债权,所以共有权人的优先权应优先受到保护。请采纳。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指的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
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不是没有任何条件和限制的,它不能损害出卖人的实体利益,而且也不是绝对地剥夺其他人的购买机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主要在下列情形受到限制: (一)共有人优先购买共有人主张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法律规定,房东要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人购买。出租人未通知或承租人或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责任。
承包人申请优先受偿权后可以申请保全措施,保全措施不是必经的程序。财产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将财产转移或发生所有权变更,保全措施的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执行落空,申请执行后却没财产可供执行。保全措施可
第三方合同一般是受法律保护的。第三方合同要有法律上的保护效力,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上述要件的,才是有效的合同,才能够具有法律上
抵押合同有无优先受偿效力,要分情况讨论:1、如果是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此时抵押合同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2、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登记时设立。如果抵押合同没有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不能成立,此时抵押合同不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