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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之诉的规定有:当事人仅以一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等为由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同一婚姻分别受理离婚和无效的,先判决后者再进行离婚审理。存在重婚、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
受胁迫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而属于可撤销婚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
香港地区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的婚姻行为不符合法律的基本条件,在法律上不产生婚姻的效力,该婚姻自始无效。构成无效婚姻的要件有:(1)婚姻缔结双方是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内。根据香港法律,任何男子
无效婚姻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重婚;因为重婚行为违反了我国的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从而无效。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直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国男女法定
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形态: 1、双方是重婚的。 2、双方结婚时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但是领了结婚证的。 4、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
部分无效的婚姻是可以变为有效婚姻的,例如结婚时未达到结婚年龄((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达到结婚年龄后男女双方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
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就要起诉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须进行调解。如果男女双方调解不成,且符合法定的判离情形的,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民法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