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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医药费一般情况下由受害方自己先行垫付,肇事方也是可以先去垫付医药费的,具体之后医药费由谁来承担,需要警方认定之后才能够确定,保管好垫付依据之后也可以去要求理赔。但是在一些特别情况下,如急需抢救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和救助基金在责任限额范围内
出车祸之后,如果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则需要垫付医药费。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车祸后车主不该垫付医药费。发生车祸后有人员伤亡,应该先拨打120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接着拨打122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事故报警电话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交警来后请求交警开具先行垫付通知书给保险公司,之后即可让保险公司来垫付,需要注意的
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般根据过错原则承担医疗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者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
对方伤情如何按照法律规定,你不需垫付医疗费,但从道德上讲,你应该垫付医疗费。记得垫付医疗费后,把发票一定拿到自己手里。
没有这种规定。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不是强制性的,是义务性垫付,这点看肇事方愿意掏钱不;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
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也可以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
车子撞人了要不要先垫付医药费,由肇事者自行决定。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对于交警也只有对事故责任判定的权力,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说了不算,交警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任何的支付都是肇
把人撞了不一定需要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肇事者需要垫付医药费。如果撞了人,不管谁负主要责任,不建议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医院不能因为抢救费用问题,而拒绝或者延迟抢救病人。换句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