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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和事实婚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无效婚姻并不是事实婚姻,存在重婚的情况,跟禁止结婚的亲属确定婚姻关系,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取得的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受胁迫确定的婚姻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 【温馨提示】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
无效婚姻,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法律效力,没有法律保护的婚姻,换句话说就是违法的。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
无效婚姻包括以下形态:双方是重婚的。双方结婚时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但是领了结婚证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
无效婚姻时效规定存在下列情形的属于无效婚姻: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重婚;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无效婚姻和事实婚姻的区别无效的婚姻当然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被认可其效力的婚姻。法定无效婚姻与被子撤销的婚姻统归无效婚姻。现实生活中还有当事人利用伪告的身份证申请登记的婚姻也因欺诈损害他人利益,属
婚姻关系,涉及两个人组建家庭,同时还涉及社会的公序,以及国家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对婚姻关系做出了严格的保护,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合成夫妻,需要经过登记结婚的手续。男女双方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无效婚姻是指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自始不产生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第一重婚;第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第三未到法定婚龄。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