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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2021-02-15 286
普法内容
显失公平和乘人之危两者联系在于签订的合同都是可以撤销的,并且都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区别: 1.乘人之危中的一方当事人处于危难情况。所谓危难,除经济上有某种迫切需要外,还包括人身及财产安全处于危险或困难之中,其范围较为显失公平的急需更加宽泛。 2.乘人之危的获利方处于积极的推动状态,显失公平的获利方处于消极的接受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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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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