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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拆迁房屋在进行产权登记时被产权人姓名标注为其子女,这便构成了一项赠与行为,并促使该房产转变为了子女的个人财产,即父母对子女的一种无偿赠与。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已经不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范畴。对于赠与人而言,他们有
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认定父母婚前赠与子女的房产是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还是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要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父母的份。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共有,与婚外的第三人无关,就算是夫妻双方的父母,也不会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因此,作为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双方的父母一般情况下无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需要
如果夫妻在结婚前,没有约定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继承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有效婚姻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者赠与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已经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这时候房子应当属于儿子所有。无论儿子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女方都没有权利请求分割父母为儿子买的房产。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在婚前获得的财产,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