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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承租人的义务如下: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保管租赁物时,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为之,承租
租赁合同保管人义务 在租赁合同中,只有承租人与出租人,没有保管人的概念,结合这个问题我们给出了承租人的义务: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占有租赁物,有保管和维护租赁物的义务,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应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赁物有收益能力的费用是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费用,此项必要费用应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在保管
我国《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所谓交付租赁物,是指转移标的物的占有归承租人,出租人交付租赁物应于合同约定的时间为之。如依
需承担全部责任,不含刑事。承担后可向共同承租所有人要求分担。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返还租赁物,租赁物符合约定或者租赁物使用后的状态;结算租金等水电费用;及时通知出租人。
承揽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一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二点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
厂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的内容大概为以下几点: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所在工作单位、身份条件等。第二,租聘厂房的基本情况,例如租聘用途、租聘场合、租聘厂房里的相关设施等。第三,租聘厂房的租聘时间、租聘起始时到租聘终止时。第四,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