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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怎么索赔

无因管理之债怎么索赔

2021-04-05 130
普法内容
无因管理的索赔: 1、明确请求范围。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2、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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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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