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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期的债权可以质押。质押与债权是否到期无关,符合质押条件的,即可进行质押。质押条件如下: 1、质权依法有效存在。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包括部分和全部。 4、债务未清偿,不
股权质押后可以获得分红。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也就是只要质押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则质权人在股权质押后是可以获得分红的。
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已经到期的债权可以质押,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权利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所以当事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债务。
定增项目中的股权在6个月内不可以质押。定增就是定向增发,是指股份制公司上市后,在原有股份的基础上再向特定投资者增加发行新的股份。定增项目中的股权在6个月内不可以转让,也不可以出质。
已经到期的债权可以质押。 质押与债权是否到期无关,符合质押条件的,即可进行质押。质押条件如下: 1、质权依法有效存在。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3、债务人没有清偿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所以股权质押期限届满,但债权还没有消灭的,质押继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在债权人将债权进行转让时,是不用通知质押权人的。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
分红权和股权的区别有:1、股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是股东对公司有投资才产生的,分红权是股权中的一种,是股东可以享受分红的权利;2、股权是分红权的依据,当事人想取得分红权的,首先要取得股权,自然人对该公司没有股权,也自然没有分红权,对该公司
1、以无记名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质押合同自股票交付之日起生效。未经背书质押的无记名股票,不得对抗第三人;2、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出持人与质权人应订立质押合同或者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