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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合
遇到霸王条款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若是对于投诉的结果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霸王条款的合同签字的,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民法典》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与此相对应的概念是“格式合同”,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条款的合同。一般是指免除或者限制其
具体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该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凭借该霸王合同,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申请调解,或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若前述方
一般约定这种条款的都是霸王条款,退费纠纷,归根结底说还是得看合同约定,综合分析合同是否有继续履行的可能
根据《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退换货或者为消费者退换货设置障碍。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
首先,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合同的霸王条款,在法律上主要是指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在这种情况下,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39条以及第40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撤销或者确认格式条款无效。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霸王条款不一定无效。如果霸王条款并没
霸王条款是指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只有欠款合同,没有欠条或者借条,债权人也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需要注意,涉案的借款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法有效的欠款合同,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是适格的民事主体,法律并没有限制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欠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