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2024-06-15 9
普法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的要求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的要求有哪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

    2024-06-19 21
  • 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手续,有哪些规定
    子女抚养权变更有哪些手续,有哪些规定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手续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符合法定条件的判决变更抚养权。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

    2024-05-13 18
  • 对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规定
    对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

    2024-05-26 7
专业问答更多>>
  • 法律上的变更抚养权包括哪些情形?

    变更的法定情形有: 1、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和照顾,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是必须必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问

    2022-08-18 15,340
  • 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是什么,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包括什么

    )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

    2022-01-24 15,340
  • 离异子女变更抚养权包括哪些情况和形式

    父母离婚后,离异子女变更抚养权的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

    2022-07-12 15,340
  • 有哪些法律可以规定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可以协议变更。只要双方可以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意见,且变更抚养权后对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方面有好处,那么法律依法承认父母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孩子抚养权予以变更的行为效力。

    2023-08-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变更抚养权手续有哪些 01:07
    变更抚养权手续有哪些

    变更抚养权手续为: 1、离婚后,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抚养权,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并到相关机构办理,携带的证件有: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双方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证,判决书或调解书; 2、需要携带小孩的证件有: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

    840 15,340
  •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01:04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 1、父母双方可自行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存在以下法定事由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

    1,236 15,340
  •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01:14
    变更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时,可提供以下证据:1、原抚养子女的一方因病或因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2、原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3、原抚养子女的一方虐待子女的证据。4、子女继续与原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的证据。5、八

    2,764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