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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法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立案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的; 2、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期货、保险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筹备组织的。
判断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的管理制度;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客观上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形;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2)擅自设立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单位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一、什么是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一)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的概念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恐吓威胁罪这一罪名,但威胁恐吓他人应以相应的罪名处理。 情节严重的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论处,本罪的立案标准是:1、恐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2、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重的;3、强行占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扫除对手为前提,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允诺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