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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法律规定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
借款合同中担保无效的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 2.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
导致担保无效的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适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
《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
借款合同中无效担保的内容: 1、担保主体不合格; 2、担保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3、担保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4、借款合同无效。
对外合同担保无效包括: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外担保; (二)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担保的; (三)担保外商对外债务;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外汇担保的; (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借款合同担保时效是多久 总的来说,担保期限的认定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对其进行约定,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保证合同的性质决定担保期限。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在一般保证中,如果保证人与债权人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对外进行担保。换句话说,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是无效的。如果总公司已经明确书面授权分公司,这时候分公司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依据了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根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