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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股东会进行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发生效力。
程序: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然后股东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的职权,因此减资退股需要征得股东会同意。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的程序如下: 1、股东作为原告应当在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3、开庭审理; 4、法院宣告撤销该决议或者该决议无效。 5、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其他股东不得以相同事实和
××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股东会,会议由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
股东减资股东会决议模板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同意减少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决定;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市区路号;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会议;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宜;会议
会议时间XX年XX月X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股东:XX、XX。 2、新增股东:XX。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 根据
1、被有关行政机关勒令减少注册资本,意思就是被工商,税务查帐后,认为严重亏损或者资金不实,必须减资; 2、原来注册资本过多,发现资金闲置的太厉害,在不影响正常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下,经投资人(董事会或股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