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
死亡赔偿金是指在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失去生命的情形下,由赔偿义务人给予其家属的一定赔偿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
标准如下: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面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
死亡赔偿,又称死亡赔偿,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有关责任人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一般为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因车祸致人死亡的,在要求死亡赔偿金是,具体金额,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
交通死亡赔偿如下: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受理交通事故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然而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死亡赔偿就会减少一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以下费用:一、为抢救被侵权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被侵权人要进行及时抢救。这时就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等费用。二、误工费。即被侵权人从受伤害之后到死亡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可能发生的误工费。由于被侵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患者是因为医院的医疗事故死亡的,那么医院需要就本次医疗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