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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为知名商品名称的情况如下: 1、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2、商品名称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 3、仅由商品本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了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以及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
问题解答: 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的意思是除该名称已经作为商标注册外,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直接表示商品名称的名词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但已经注册为商标就不再具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属性,而具
所谓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但已经注册为商标就不再具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属性,
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应当认定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认定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1)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2)仅仅
法律分析 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除该名称已经作为商标注册外,知名商品独有的与通用名称有显著区别的商品名称。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一般来说,一国的国家名称是一国主权的体现。为了尊重他国的主权,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了,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不能准予注册。因此,一般情况下,外国的国家名称都不能够注册为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但是,商标法第10条同时规定例外的情况,
办理商标权名称变更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提交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申请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3、缴纳变更规费。 办理商标权名称变更,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如下: 1、
著名商标申请条件总结后大概有8条。1.注册的商标应该为国内注册商标,注册人住所在本省境内;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销售额、出口创汇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4.该商标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