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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户口在,不一定有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与落在房产上的户籍没有直接的关系。
民法典户口在房子里有居住权 民法典规定,房屋的居住权是由房屋所有人设立的,所以户口虽然在房屋里面,但没有设立居住权的,就没有居住权。
老人生前和同住人签订书面形式的居住权合同并进行居住权登记的,老人去世后,同住人享有居住权。老人也可以以遗嘱形式约定同住人享有居住权,但居住权要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
居住权不需要进行公证。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
居住权有诉讼时效,时效规定为3年。居住权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受保护,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
过去计划经济时代,户口就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改革开放以后,情况复杂得多了。现在除了城市户口和农业户口(不说农村户口了),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城市扩大而失去了土地、却又没有能在城市里就业的人。对于这一部分
居民户口簿收费首次申领免费的。 补发在以下标准基础上加倍收取: 手写6元/册,微机打印8元/册,集体户口簿30元/册。 插页式户口簿和集体户口簿单页收取工本费0.5元;集体户口簿外皮5元,插页式户口簿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居住证转上海户口条件如下: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有上海居住证的时间里需要缴纳社保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
农村的户口簿要分户的,必须要满足分户的人必须要是独立的居住,也就是有自己的独立的房屋,还要独立的生活。独立生活,主要是指的日常生活可以自理,并且也有一定的经济收入能力,经济独立。如果要分户的,需要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分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