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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人分支机构清算组的组成: 1、外国公司决定撤回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本身要求撤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经营期届满自愿解散; 2、清算人可由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外国公司指定的他人担任; 3、外国公司因合并、分立、破产、自动
去设立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首先应当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之后提交公司章程、登记证明等相关的资料。分支机构是没有法人资格的。也没有法定代表人。
那么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有哪些权利义务呢? 首先呢,在其经营业务范围内享有经营权,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但同时也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当外国公司要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并按照《公司法》
有,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分公司、分行、分所、办事处等经营或办事机构。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需要有总公司应当作出决议,之后提交公司章程以及其余的资料。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所谓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第192条的规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设立的公司。外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撤离的情形: 一、外国公司被依法解散。 二、外国公司向我国主管机关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证书被撤销。 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因违法经营被撤销。 四、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无故歇业。 五、外国公
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的是指公司解散的情形,但是公司进行合并或者分立时,都不需要清算。就算公司因为分立、合并,公司法人消灭的,也不需要逬行另外的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进行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程序,办理工商登记后就可以完成分合工作。一般
有限公司股权对外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也就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由于不存在新股东的加入,不会改变公司的信任基础,对于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的,除非
公司破产之后按各债权人的申报顺序进行清偿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之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应当通知、公告本企业债权人,清理债务、债权,并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法律规定清算组的此项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