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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款人死亡后,债务的确定。 1、如果借款人死亡后,银行则起诉法院,要求执行抵押物进行归还。如抵押物不足值,或者抵押物因不可抗拒力量泯灭,则申请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如果是无抵押物的信用贷款(也就是你说的助学贷款)。借款人死亡后,
如果有人欠你的钱到期不还,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他发出支付令,令他还钱。 申请支付令在诉讼上叫督促程序,适用于金钱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明确,债权人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如有欠条、借据等。并且,一方是单纯地享有权利,另一
视情况而定:其一,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不会被拘留;其二,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恶意拖欠欠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
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担保法》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动产质押的一般规定当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对于动产
解答如下: 1、不管他有没有偿还能力,先按诉讼程序进行,获得法院判决书; 2、如果对方不自觉履行,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对方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也不予执行,但你的实体权利是存在的,将来他
要看看有没有连带责任人。连带责任人承担的责任与债务人承担的责任相同。法律规定债权人债权到期后既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连带责任人,或者同时起诉二者。看看有无实现债权人代位权的可能。代位权是指,债务人
欠钱有能力偿还就是不给,作为债权人要及时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具体的维权途径如下: 1、如果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了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者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抵押或者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的,法院可以向银行等单位申请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等财产,查到后可以直接通过划拨、变价等手段支付欠款。如果没有存款只有不动产的,法院可以进行拍卖,拍卖的钱还完欠款后需要还给被执行人。如果执行人啥都没有,会对其进行限制高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没有能力还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 2、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实际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暂时无力偿还,可以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