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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

2020-01-30 94
普法内容
事实婚姻一方不同意分通常是不需要进行处理的,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双方当事人未依法进行结婚登记的,即不能认定存在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分手;对于双方在同居期间对共有财产存在争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相应的财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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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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