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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销案结案方式

执行案件销案结案方式

2020-11-24 24
普法内容
执行案件销案结案方式有: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6、驳回申请。 执行完毕应当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或者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可以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执行完毕应当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记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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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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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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