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中标后第一中标人废标如何处理
中标后第一中标人废标如何处理

中标后第一中标人废标如何处理

2020-02-13 230
普法内容
中标后第一中标人废标的,招标人可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重新招标。对于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退还,若中标人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所交保证金不足赔偿,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第一中标人被取消中标后处理
    第一中标人被取消中标后处理

    首先在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后,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选择重新招标,解决标的项目的事宜。其次是,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没收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若未交招标保

    2020-03-11 407
  • 一般情况下中标后如何废标
    一般情况下中标后如何废标

    中标结果出来后不能废标。如果是中标人废标的,招标人对中标人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是招标人废标的,中标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招标人不愿赔偿,中标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0-03-12 268
  • 怎么废掉中标第一名
    怎么废掉中标第一名

    如果公示期没有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诉或者是投诉不成功,那么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以建设单位的身份对中标排名第一的单位提出其他方面的质疑,结合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无不良记录等信息确定其废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定为废标: 1、以联合体形式

    2024-06-30 12
专业问答更多>>
  • 中标后的废标如何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订立合同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违约方应当支付给向对方的赔偿额还应当包括对方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可得利益损失。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

    2023-02-14 15,340
  • 中标后被无故废标该如何办?

    法律分析 中标后被无故废标中标人有权依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中标人可向法院起诉招标人,依法主张赔偿责任。

    2023-09-28 15,340
  • 如何删除中标第一名中标

    如果公示期没有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投诉或者是投诉不成功,那么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以建设单位的身份对中标排名第一的单位提出其他方面的质疑,结合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无不良记录等信息确定其废标。 符合下列条

    2023-05-02 15,340
  • 中标后招标人怎么才能废标

    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不可废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二条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

    2023-02-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中标违约如何赔偿 00:54
    中标违约如何赔偿

    中标后发生实质性违约的,应当按照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进行赔偿。首先,招标方和中标方应当就合同履行的内容订立合同。招标方要求中标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方应当根据要求进行缴纳。在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违约,就可以根据保证金的数额,决定赔偿范围。如

    1,581 15,340
  •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01:18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能够最大地满足。应按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写清楚投标文件的评价标准,对投标文件评审的时候,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应当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能够满足,并且评审过

    2,563 15,340
  • 无效投标和废标的区别 00:59
    无效投标和废标的区别

    无效投标和废标的区别:无效投标针对的是某一投标供应商,涉及到的对象是投标个体并非整个投标活动;废标针对的是整个投标的全过程,而无效标是指单一的投标主体,并不会不影响其他投标主体和整个整个投标过程的进行。废标是指整个招标活动无效,当时的招标、

    3,009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