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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提存期间毁坏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吗

货物提存期间毁坏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吗

2021-03-24 131
普法内容
提存以清偿为目的,所以货物在被合法提存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合同已经终结。债务人提存后,财产的所有权因提存被认定为债权人所有。因此,货物提存期间毁坏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五百七十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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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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