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女方的嫁妆钱一般是婚姻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嫁妆是婚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时男方有权要求分割。
离婚女方嫁妆钱判给女方。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如车辆登记在婚姻登记之前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进行分割,为登记的所有权人个人财产,反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方为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另一方拿取货币补偿。
实践中通常认为嫁妆是赠与行为,此时就需要区分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夫妻两人的赠与,然后才能作出进一步的处理。 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
陪嫁,从法律性质上讲,是赠与。 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若女方家人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过的,不需要返还彩礼。2.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为是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在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女
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是需要退还的,至于6万的治疗费,女方隐瞒真实情形涉嫌诈骗,是可以拒绝6万治疗费的且是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金的,根据您的描述,你们夫妻分居3年是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设定的。
首先,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如房子、车子、衣被、家具及其它用品。根据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如果某件物品是女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购置的,应当属于婚前财产,系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办理结婚登记后购置的,
离婚后女方再嫁,并不影响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可知,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未满两周岁的,一般应由母亲直接抚养。但是,父母双方协商决定由父亲直接抚养的,并且没有损害子女利益的,人民法院也予以支持。除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并不需要进行分割。首先,女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包括了婚前财产。因此,婚前就已经拥有的房子,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