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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单位出具劳动关系证明及医院资料,一同去市级劳动部门《劳动伤残鉴定科》做工伤鉴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因此,你朋友应该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伤势相对稳定时进行劳动能力(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事宜,请参阅《工伤保险条例》的如下规定
工伤出院可以做工伤鉴定的时间一般是三个月左右,具体的时间要根据受伤职工出院后伤情稳定的时间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伤残等级是指职工伤残和职业病伤残等级,分为10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根据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和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适当考虑残疾造成的社会心理因素的影响,综合确定残疾程度。
职工遭受第三方交通事故伤害符合工伤条件的,工伤鉴定之后还须进行人身伤害鉴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最高人民法院关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不同于劳动能力鉴定,前者是依据人身损害标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而后者是劳动者依据工伤标准,在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如果遭遇人身损害,可以在出院后咨询相关人士是否能够鉴定出伤残。 如果可以,则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工伤骨折是否可以评定伤残等级,应当根据治疗后的情况进行确定。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骨折而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评定等伤残等级,不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 一级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伤残:社交困难,不能独立工作,需要随时有人照看; 三级伤残:社交困难,生活不能完全独立,需要有人照看; 四级伤残:社交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