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标的物,而在买卖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会涉及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风险转移是指,在标的物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不能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标的物受到了损毁或灭失,这时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交付前,运输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如果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转移另行约定当然是有效的。《民法典》合同编明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的转移做出了原则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人所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应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授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
交货是卖方的主要合同义务,实现收益的前提。实践中,买方往往通过仓管员、保安等人签收货物,而这些人并没有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当是否交货产生争议时,签收人是否是买方员工,有无签收资格,都需举证来证明。若买方
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中运输风险的承担: 1、标的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标的物未按时交付的,自违约时其由买受人承担运输风险;
1、订立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2、对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3、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 4、买受人收货时应尽量要求其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标的物。标的物的灭失,意味着有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谁负担,就意味着由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此,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首先,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应当遵循当事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风险责任的承担是以交付为标准的,在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前,风险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交付给买受人之后,风险是由买受人承担的。承担风险的意思是房屋因为不可抗力比如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原因毁损灭失后由
倒签合同的风险如下: 法律方面的风险。一旦双方在合同还没签订的时候,产生纠纷之后会比较难以解决,这个时候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不能体现,导致法律风险较大。 管理方面风险。补签合同没有遵守合同管理规定,降低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使管理秩序不正常